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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三只松鼠等品牌,两人被判刑

2024-02-01 10:45:35 作者:财经在线 浏览次数:84 字号: T T T

2 月 1 日,新京报记者从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官网了解到,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李某伙同刘某某等人在网上购买三只松鼠等 17 家电商的食品,后添加异物并向企业索赔,两名被告人目前已被判刑。

2021 年 10 月至 2023 年 4 月,李某伙同刘某某等人在网上购买三只松鼠等 17 家电商的食品,收到食品后,由李某故意向购买的食品中添加头发、塑料、虫子等异物或让食品发霉,之后再以食品安全问题为由,向电商索赔,并以在网络曝光、投诉等方式要挟电商。通过上述方式,李某、刘某某等人先后向 17 家电商敲诈勒索 200 余次,涉案金额共计 10 万余元。

据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介绍,此前芜湖市弋江区辖内企业 " 三只松鼠 " 公司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报案,称多名客户在网购平台上购买商品后,以食品安全问题为由要求退款、赔偿。办事人员在操作中发现收款方为同一账号,怀疑有人以食品安全为由对公司进行敲诈。据了解,2023 年 7 月," 三只松鼠 " 等多家企业在芜湖成立 " 食品行业品牌维权联盟 ",共同抵制恶意索赔等违法犯罪活动。

由于两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分别从轻处罚、从宽处理;两被告人已向被害单位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并获得部分被害单位的书面谅解,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分别予以从轻处罚。其中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15000 元;被告人刘某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宣告缓刑 3 年,并处罚金 10000 元;对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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