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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02 02:53:07 作者:投桃报李 浏览次数:97 字号: T T 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约定:连续三十个工作日、四十个工作日、四十五个工作日,本基金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的应当编制临时报告书对投资者进行提示。

截至2024年01月3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目前处在正常投资运作中,敬请投资者结合本基金的投资方向和市场判断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均可正常办理。只有在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届时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敬请投资者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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