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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报见习记者 牛思若
1月8日,永太科技公告称收到民事起诉状,该案件系与国轩高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国轩高科子公司肥东国轩起诉永太科技,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占用资金损失共计2.03亿元。
而此前,2023年12月18日,永太科技曾发布公告称,永太科技起诉国轩高科及其关联方违约,要求赔偿3.11亿元。
究竟哪方违约?
1月8日,永太科技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和《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国轩高科子公司肥东国轩起诉永太科技,要求永太科技返还履约保证金以及占用资金损失,共2.03亿元。
此前永太科技曾就同一案件发布公告,2023年12月18日,永太科技表示,就与国轩高科子公司肥东国轩新材料、合肥乾锐科技的合同纠纷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公司为原告,涉案金额3.11亿元。
此买卖合同纠纷案需追溯至2022年初,当时肥东国轩以产品需求量大、长期合作为条件,与永太科技签订《物料采购协议》,约定了肥东国轩向永太科技采购六氟磷酸锂及碳酸亚乙烯酯的每月最低采购量,并约定了采购价格、合同期限等。
同时,双方约定若未完成最低采购量、导致永太科技损失,则永太科技有权向肥东国轩发起索赔,具体索赔金额由双方协商。此外,双方约定肥东国轩应及时支付货款,逾期支付,永太科技有权拒绝发货,肥东国轩应支付相应的利息。
在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肥东国轩向永太科技支付了2亿的保证金。此外,2022年6月,永太科技同意肥东国轩通过委托合肥乾锐采购的方式继续履行合同。
而后2023年4月、12月,肥东国轩委托律师先后2次向永太科技发函要求永太科技返还预付保证金。
但永太科技认为,肥东国轩在明知合同仍在履行的情况下,刻意否认并隐瞒部分事实,妄图以违约手段索回预付保证金。
永太科技对此提起诉讼,表示肥东国轩及乾锐科技未付款货款金额总计2.29亿元货款,同时赔偿损失2.82亿元,在扣除2亿元保证金后,仍需向其支付3.11亿元。
但针对货款是否结清,双方存在争议。据公告披露,国轩高科表示协议签订后双方货款均已结清,未抵扣预付保证金。同时,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现已逾期6个月,但永太科技尚未返还预付保证金。
因六氟磷酸锂价格跳水“止损”?
对于导致永太科技和国轩高科两家上市公司互相起诉的原因,业内有传闻称,是因为锂价波动导致的被迫“止损”,但这一传闻并未得到双方证实。
此前受益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迅猛发展,锂盐六氟磷酸锂市场行情火爆。自2021年一路大涨之后,六氟磷酸锂价格一度涨到近60万/吨,进入2022年依旧维持高位,然而2023年六氟磷酸锂价格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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